《伤寒论》第1条“太阳之为病,脉浮,头项强痛而恶寒”,是否概指第2条之“中风”、第3条之“伤寒”、第6条之“温病”、“风温”而言?“ 答曰:中风、伤寒、温病、风温之表证在内,但外邪涉太阳而见表证者不仅此4病,仲师书中尚有《伤寒论》第174条、第175条之“风湿相搏”证。第174条言“风湿相搏,身体疼烦,不能自转侧,不呕不渴”,“脉浮虚而涩”,第175条言“风湿相搏,骨节疼烦,掣痛不得屈伸,近之则痛剧”,且有“汗出气短”、“恶风不欲去衣”等症,其间“身体疼烦”症,与第3条伤寒之“体痛”相似而甚,“脉浮虚而涩、“恶风不欲去衣”症,与中风之“汗出恶风”相似,故知其当属太阳表证。 又《金匮要略·痉湿暍病脉证第二》中之痉病有“太阳病,发热无汗,反恶寒者,名曰刚痉”,“太阳病,发热汗出而不恶寒,名曰柔痉”的记载,正是在太阳伤寒、太阳中风见证基础上,加上头痛项强的增重而见角弓反张、牙关紧急、四肢拘急等症,亦属太阳表证范围。此篇中述及的“风湿脉浮身重,汗出恶风者”,亦正是《伤寒论》第174条、第175条之证。同篇还有“太阳中喝,发热恶寒,身重而痛”,“小便已,洒洒然毛耸,手足逆冷”,以及“太阳中热,喝是也,汗出恶寒,身热而渴”的喝病两组症状,已经明揭出太阳名称,证亦是《伤寒论》第3条太阳“伤寒”、第2条太阳“中风”两组症状的雷同而加重,只是外邪因素有所不同而矣。 从上引可见:《伤寒论》第1条所包括的不仅是伤于寒邪一病,也不仅是包括中风、温病、风温等病,自其大框而言之,风湿在表、中喝、中热等病亦均包括,总起来是包括了外感六淫之邪的表证,只因病因不同而见症不尽相同,症状亦有偏重偏轻之别,所以有些古注指出要“辨”、要“论”,要弄清辨与论两字的所指。“辨”字之义,已见于《伤寒论》“辨太阳病脉证并治”等的六经辨证的“辨”字上,实际也包括了辨清伤寒与其他外感病的区别之辨。对《伤寒论》的“论”字之义,日人丹波元简在《伤寒论辑义·综概》中引述方有执《伤寒条辨》之言曰:“书曰论何也? 论也者,仲景自道也,盖谓愤伤寒之不明,戚宗族之非命,论病以辨明伤寒,非谓论伤寒之一病也”,并引证程应施《伤寒后条辨》所据《礼·王制》之言,申述“司马辨论官材,论定然后官之”之义所说的“论即论定后官之论”。 附件《伤寒论》条文: 第1条太阳之为病,脉浮,头项强痛而恶寒。基面脉" 第2条太阳病,发热、汗出、恶风、脉缓者,名为中风。 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,或未发热,必恶寒,体痛、呕逆,脉阴阳俱紧者,名为伤寒。 第6条太阳病,发热而渴,不恶寒者为温病,若发汗已,身灼热者名风温。风温为病,脉阴阳俱浮,自汗出,身重,多眠睡,鼻息必鼾,语言难出。若被下者,小便不利,直视失。若被火者,微发黄色,剧则如惊痫,时疭。若火熏之,一逆尚引日,再逆促命期。 第174条伤寒八九日,风湿相搏,身体疼烦,不能自转侧,不呕不渴,脉浮虚而涩者,桂枝附子汤主之;若其人大便硬、小便自威白大利者,去桂枝加白术汤主之。 第175条风湿相搏,骨节疼烦,掣痛不得屈伸,近之则痛剧,汗出短气,小便不利,恶风不欲去衣,或身微肿者,甘草附子汤主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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